税务登记

 
一、以下类型纳税人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序号 类型 序号 类型
1 国有企业 15 个人独资企业
2 集体企业 16 其他企业
3 股份合作企业 17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4 国有联营企业 18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5 集体联营企业 19 港、澳、台企业常驻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6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2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7 其他联营企业 21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8 国有独资公司 22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3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0 股份有限公司 24 外资企业
11 私营独资企业 25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2 私营合伙企业 26 外国企业
1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7 非企业单位
1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下类型纳税人请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1、 个体工商户;
2、 个人合伙。
 
三、以下类型纳税人请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1、 领取临时营业执照;
2、 承包租赁经营;
3、 境外企业承包工程或劳务。
安全设置:    先进行安全设置【设置提示】
税务登记表填写说明:    【税务登记办税指南】     【填表说明】
请选择税务登记类型:


业务流水号:
业务密码:


[使用说明]

·如果您首次进行税务登记申请,请选择[税务登记类型],并点击[申请]按钮进行申请,如果您对于登记细节和流程不是很了解,可以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如果您已在网站填写过税务登记申请,请输入流水号,点击[查询]按钮进行税务登记申请表的修改和浏览;

·网上变更税务登记信息需要先向税务局申请开通办税大厅服务,登陆办税大厅后才可以使用;

使用800*600显示模式、小字体、IE5.0 以上浏览器版本将获得最佳效果
厦门国税版权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联系方式: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0号税保大厦
邮编:361012 电话:5315002 传真:5315063
Copyright © www.xm-n-ta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