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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06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限额进行的调整,年度企业所得税要如何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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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08.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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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2006年7月起,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在2006年度纳税申报时,《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明细表》统一按计税工资政策调整前的计税工资标准(960元)进行填写,2006年7-12月提高税前扣除标准后的差额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20行填报。2007年起,正常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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