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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如下货物增值税税率是多少?(2007.6.26)
作者:       日期:08.02.15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要征多少的增值税?
根据国税发[2000]37号文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99号)上述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不包括以沥青等其他材料制成的混凝土。对于沥青混凝土等其他商品混凝土,应统一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硫磺适用税率是多少?
鉴于目前我国进口和自行生产的硫磺中均是经加工制得的硫磺,不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因此,执行中硫磺的适用税率为17%。
三、超市销售的奶品要征多少的增值税?
生产销售的“鲜奶”是指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按13%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
按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94)添加微量元素生产的营养强化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可依照“鲜奶”按13%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鲜奶)的征税范围。
四、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与中小学课本相配套的教材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应按照税目“图书”13%的增值税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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