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首先因投资视同销售,所以要计算销项税额;同时购进货物用于投资,为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是这样吗? 税法规定: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视同销售,应纳增值税,这是应税项目,不是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相应可以抵扣。
二、我公司是零售的商贸企业。把购进用于销售的商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请问这部份是为进项转出,还是应视同销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视同销售。把购进用于销售的商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其进项税不能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三、企业为保证生产产品的质量,而在产成品完工后送检测部门进行检验。送检产品是否作视同销售处理,征收增值税? 检测部门领用产成品进行破坏性实验,是生产过程中一道必经程序,与产品质量存在直接的关系,检测的产成品的成本已经分摊到其他产成品的成本中。 因此,送检验的产品不适用视同销售的“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四、生产企业交业务员支配处理的产品样品要征增值税吗? 工厂业务员所领用的产品样品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要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五、企业的福利部门领用自产产品如何计算增值税税额? 福利部门领用自产产品,属于视同销售,应按照自产产品的同期市场售价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而不以自产产品的生产成本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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