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海沧国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和海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提升队伍素质规范税收执法 强化税源征管 构建和谐税收”,努力为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海沧“三新”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贯彻十七大精神,提高队伍素质,打造“零投诉”国税品牌。一是要深入传达贯彻十七大精神。要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开展形式多样教育活动;要注重联系实际推动工作。二是要狠抓作风建设。各业务科、分局要认真进行年度、季、月工作筹划与计划;要切实履行“一岗两责”;要完善督办、督查工作机制。三是要推进行风效能建设。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从细节上加强管理;要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四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继续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坚决贯彻落实“税务人员十五个不准”、中纪委“五条禁令”、总局的“四条高压线”和省局的“五个严禁”;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五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要科学拟制学习培训计划;要拓展培训渠道;要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六是要加强党建工作。七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要提高决策能力;要突出表率作用。
(二)规范税收执法,强化责任追究,提高社会满意。一是要坚持规范税收执法。二是要强化“两权”监督。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要继续强化“两权”监督制约;要深入开展执法自查。三是要强化执法责任追究。
(三)继续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征管,努力完成税收中心工作。一是要加强税收分析预测。要进行宏观税负与弹性系数分析;要进行分行业(企业)税基税源以及分税种的分析;要开展税源分析;要加强税收预测。二是要扎实推进纳税评估。要进行情况清而科学的评估选案;要加强“免抵退”税企业的评估;要突出评估后继管理;要突出评估工作的时序进度。三是要提高稽查工作效率。要完善选案评估分析制度;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要研究建立税务稽查和检查长效机制。四是要落实税源管理四级联动机制。五是要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六是要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
(四)优化税收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构建和谐国税。一是要加强税收调研。要加大税收与经济分析;要着重做好两法合并,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等课题的调研;要加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要及时反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二是要优化纳税服务。要认真开展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要继续优化办税服务;要积极利用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引导纳税人多元化办税;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要加快退税速度。三是要提高行政效能。要规范事务管理;要严格财务管理;要增强团结协作意识;要健全绩效评估与激励制度;要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