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按照以下时限办结:
(1)纳税人办理开业、变更、复业税务登记,5个工作日内领取税务登记证;停业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的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3)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随到随办,依序办理 。
(4)购买发票申请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增值税专用发票超限量购买申请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发票验旧购新随到随办,依序办理。
(5)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6)出口退税申请:退税信息齐全、纸质资料完整、填写规范,生产企业15个工作日、外贸企业50个工作日审结、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