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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几项具体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日期:08.04.21

一、今年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特点

(一)政策从旧,程序从新:政策仍适用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31日。

(二)更新汇算申报软件。国家税务总局已将外资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升级为“涉税通2008”软件,纳税人申报程序包含关联企业申报和财务报表信息,相关软件及操作说明可通过厦门国税网站下载。

(三)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变化。 纳税人根据年度关联业务往来实际情况,直接在“涉税通2008”软件填报,不再报送厦门国税局自行开发的“2007版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申报系统”中的各项报表。

二、应注意事项

(一)工作流程。工作流程与去年做法一致,具体步骤为:汇算申报数据的输入和导出→汇缴数据和年度申报的衔接→汇算结果生成。应特别注意年度申报不进行网上申报。

(二)税收审批事项时限问题。对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审批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213号通知,必须在2008年5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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