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国家税务局位于湖里区新行政中心南侧,具体地址:枋湖南路220号,现有正式干部98人,现任局长:颜宝康。
区局内设科室11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计划征收科,税政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稽查局,江头税务分局。
各科室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工作;制定机关行政事务和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局的行政事务、内外部协调及服务接待工作;负责区局车辆的管理、调配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建工作;负责督查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职工食堂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卫生绿化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贯彻执行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人事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编制、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奖惩、辞职辞退、工资福利、干部监督、人事统计、归集人事档案资料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察室:负责区局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纠风工作和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实施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工作;受理对本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举报、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区局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税政管理科:负责辖区内的税收征管和税政业务工作;负责稽查案件的选案、审理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涉税违法案件的移送;负责生产性企业的免抵退税日常管理、审核、清算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的档案采集、数据传输工作;负责CTAIS业务及金税工程等税收信息化工程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税收征管中协税护税网络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划征收科:受理、办理纳税人税务登记、相关税收证明、税收认定、发票管理(含发票发售与代开、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等)、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抄税、认证、增值税防伪税控及其他待批文书和窗口咨询等涉税事项;负责语音、电话、网络等的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和处罚、逾期税款收缴和处罚工作;负责免抵退税的申报受理、预审工作;负责计划、会计、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初始化及维护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的失控发票采集、清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区局辖区内的外资企业的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管理;其它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申报方式的核准,纳税定额的核定;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重点税源管理;相关税收证明的开具;进行日常涉税事项的调查、检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税源管理二科:负责湖里街道辖区内的内资企业的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管理;其它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申报方式的核准,纳税定额的核定;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重点税源管理;相关税收证明的开具;进行日常涉税事项的调查、检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税源管理三科:负责江头、禾山辖区内的内资企业的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管理;其它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申报方式的核准,纳税定额的核定;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重点税源管理;相关税收证明的开具;进行日常涉税事项的调查、检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税源管理四科:负责殿前街道、金山街道辖区内的内资企业的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管理;其它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申报方式的核准,纳税定额的核定;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重点税源管理;相关税收证明的开具;进行日常涉税事项的调查、检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稽查局:负责区局辖区内纳税人发票协查、防伪税控计算机交叉稽核、对外情报交换;开展各项常规税收检查和专项检查及重大税务违章案件的税务稽查;负责辖区内的涉税违法案件查处;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查补税款及滞纳金、行政处罚的执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江头税务分局:负责湖里区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受理、办理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税收证明、税收认定、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及其他待批文书和窗口咨询等涉税事项;负责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和处罚、逾期税款收缴和处罚工作;负责申报方式的核准、纳税定额的核定,零散税收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涉税事项的调查、检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中江头分局办公地点为:湖里海天路11号,另有一征收点位于吕岭路77号长安大厦2楼,海天路11号另设有计划征收科征收点,负责企业申报、抄税、认证及发票发售、代开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