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厦门国税局 > 区局频道 > 同安区国家税务局 > 区局通知
同安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端升级及网上认证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日期:08.10.21

同安区各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761号),从10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各企业目前使用的防伪税控系统应进行升级。

根据国家税务局总局的要求,我局拟对辖区内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免费升级培训并发放升级光盘。培训地点:同安区国家税务局10楼会议室(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99号)。培训期间:10月24日——10月29日。各纳税人的具体培训时间详见附件。

另根据企业要求,网上认证的培训将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升级的培训在同一场次安排,请各企业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并领取资料。

特此通告。

 

同安区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相关新闻
附件下载  
  • 第一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二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三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四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五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六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七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八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九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十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十一期培训企业名单.xls
  • 第十二期培训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