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驻机构、事业单位的具体设置、职能配置如下: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工作;制定机关行政事务和办公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务、内外部协调及服务接待工作;负责区局车辆的管理、调配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督查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档案管理;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职工食堂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对办公大楼的物业公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贯彻执行人事管理制度;制度完善人事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编制、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奖惩、辞职辞退、工资福利、干部监督、人事统计、归集人事档案资料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负责区局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察室
负责区局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纠风工作和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实施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工作;受理对本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举报、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区局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税政管理科
负责拟定职责范围内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承办职责范围内的税收案件案源分配、选案、审理和行政处罚决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组织开展区局执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检查工作;负责各类税收征管和税政业务;负责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税控器具的推广和管理;负责制定区局税收征管岗位职责体系和各单位税收征收管理业务及税收征管岗位职责的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征管质量考核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缓交税款、呆帐税金、税收减免和所得税税前列支项目等业务文书的审核审批;负责纳税信誉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税收征管中协税护税的有关事项;负责办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管理;负责区局出口退税退库和出口退税计划、会计、统计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划征收科
负责受理、办理纳税人税务登记、税收证明、税收认定、发票管理(含发票发售与代开、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等)、纳税申报、抄税、认证、税款征收、增值税防伪税控、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涉税审批事项和窗口咨询等;对纳税人的催报催缴(指不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和处罚、逾期税款收缴和处罚工作;负责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初始化及维护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的档案采集、数据传输工作;负责多元化电子申报推广工作;规划、组织、指导、督查纳税服务工作;负责区局使用涉税文书的印制;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分析(包括重点税源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综合管理、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祥平街道辖区内各类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调查、税款清算、非正常户调查;负责委托代征、代扣管理;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发票供应审核及清理缴销管理;对委托代征票证进行管理和审核;负责开具企业各项税收管理证明;负责民政、校办企业及软件企业资格认定;负责纳税评估及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所得税汇算、亏损户认定工作;负责催报催缴;开展相关企业发票协查委托;负责出口货源、缓交税款、呆帐税金和税收减免等涉税事项调查;负责重点税源调查及收入分析工作;负责一般纳税人临时转正及集中年审工作;负责加油税控装置日常管理;核定应纳税额管理;完善税务管理员制度,开展纳税咨询辅导工作;建立纳税人户管档案;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大同街道辖区内各类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调查、税款清算、非正常户调查;负责委托代征、代扣管理;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发票供应审核及清理缴销管理;对委托代征票证进行管理和审核;负责开具企业各项税收管理证明;负责民政、校办企业及软件企业资格认定;负责纳税评估及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所得税汇算、亏损户认定工作;负责催报催缴;开展相关企业发票协查委托;负责出口货源、缓交税款、呆帐税金和税收减免等涉税事项调查;负责重点税源调查及收入分析工作;负责一般纳税人临时转正及集中年审工作;负责加油税控装置日常管理;核定应纳税额管理;完善税务管理员制度,开展纳税咨询辅导工作;建立纳税人户管档案;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负责全区所辖范围内,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办法;履行区局稽查业务的管理工作;管理税务检查证;制定区局税务检查计划并牵头统一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上级布置案件的专案稽查和区局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或督办;负责区局举报案件管理工作及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对区局管征企业的稽查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工作中的司法工作;依法送达稽查文书,执行稽查处理处罚决定,税务行政处罚教育辅导;对不履行纳税义务者,以强制手段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或协同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直属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三、派驻机构
(一)新民税务分局
负责新民、西柯、莲花镇辖区内各类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调查、税款清算、非正常户调查;负责委托代征、代扣管理;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发票供应审核及清理缴销管理;对委托代征票证进行管理和审核;负责开具企业各项税收管理证明;负责民政、校办企业及软件企业资格认定;负责纳税评估及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所得税汇算、亏损户认定工作;负责催报催缴;开展相关企业发票协查委托;负责出口货源、缓交税款、呆帐税金和税收减免等涉税事项调查;负责重点税源调查及收入分析工作;负责一般纳税人临时转正及集中年审工作;负责加油税控装置日常管理;核定应纳税额管理;完善税务管理员制度,开展纳税咨询辅导工作;建立纳税人户管档案;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五显税务分局
负责五显、汀溪、洪塘镇辖区内各类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调查、税款清算、非正常户调查;负责委托代征、代扣管理;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发票供应审核及清理缴销管理;对委托代征票证进行管理和审核;负责开具企业各项税收管理证明;负责民政、校办企业及软件企业资格认定;负责纳税评估及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所得税汇算、亏损户认定工作;负责催报催缴;开展相关企业发票协查委托;负责出口货源、缓交税款、呆帐税金和税收减免等涉税事项调查;负责重点税源调查及收入分析工作;负责一般纳税人临时转正及集中年审工作;负责加油税控装置日常管理;核定应纳税额管理;完善税务管理员制度,开展纳税咨询辅导工作;建立纳税人户管档案;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派出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四、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计算机信息质量监控和数据集约化分析处理工作;负责统一软件的推广应用及应用软件开发、维护、管理;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综合数据库、数据通讯、数据介质管理;负责税收电子信息的保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