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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税限制税官自由裁量权
作者:香卉辉 肖雨    日期:2012-01-16 00:00:00

   

    导报讯 (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肖雨)今年开始,税官的自由裁量权将得到限制,处罚轻重将有具体的依据。昨日召开的全市国税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厦门国税部门将有一些新举措,除了“限权”外,还将推行12366预约服务、双语服务等新功能。
    导报记者从会上获悉,2011年市国税部门共组织收入330.9亿元,比增16.9%;出口退税247亿元,比增18.5%,及时兑现税收优惠51亿元。
    去年,国税整合机构职能,对162项业务事项的办理部门进行调整或流程简并,所有办税事项均可在办税厅受理,九成事项在办税厅一站办结。全系统18个办税厅统一布置,统一服务标准,试点推行“全职能综合服务窗口”、“双屏服务”、“免填单服务”等服务措施,办税更加方便快捷。
    在新的一年,国税将严格“制权”、“限权”,健全重大税收决策规则,限制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比如,原来面对执法处罚的时候,税收执法人员手中都有自行决定对违法行为处以0.5倍-5倍罚款的权力,“限权”以后,做出每一个等级罚款的决定都有非常具体详细的标准和依据,执法人员再也不能自由裁量,而是要依据标准决定罚款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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