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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亿:改善民生 造福百姓 (图)
厦门市国税局发挥税收政策的发展与民生导向作用,让更多人分享经济发展、税收增长带来的成果
作者:  陈泥 肖雨 夏国轩 图/谢益鹭     日期:08.04.30
    

   

    

   

    国税干部讲解涉农税收政策。

   

   

    亿元资金 助残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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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丽娜,厦门丽丰包装有限公司的钉箱组女工,身患听力语言残疾的她在公司与其他工人一同工作在流水线上。劳动强度不高,但是她凭借着自己的劳动每月平均收入有1300元,并不比身体健全的工人少。

    据了解,包括陈丽娜在内的同安区521名残疾人,在不同的岗位上都得到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县(市)使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人均700元以上。全市三分之二的福利企业都集中在同安区,同安区国税局注重福利企业的认定年审,严把福利企业退税审核关,让残疾人尝到“共享发展成果”的甜头。2000年以来,累计办理福利企业退税8000多万元,保证该笔资金切实用于企业技术改造、职工的集体福利等方面。

    镜头2

    厦门特安实业有限公司,一位由残疾退伍军人郑忠民开办的企业。公司规模不大,但招聘的残疾人比例超过了一半。郑忠民的初衷很简单,尽自己所能为残疾人提供一些帮助,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企业刚投产,集美国税干部就找上门来,帮助公司办理了民政福利企业审批手续。在公司成立后的第二年,也就是1997年,公司开始享受有关民政福利政策。据郑忠民自己估算,从1997年到2007年,特安实业有限公司缴纳了500多万元的税款,而公司的退税款就高达400多万元。

    据统计,2007年厦门市可享受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有33户,安置残疾人员800多人,从2000年至今共退增值税超过1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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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从2007年7月开始,民政福利企业适用新的优惠政策。新政策将福利企业享受的退税限额与安置残疾人员的人数挂钩,规定安置单位必须符合五个条件才能享受税收优惠:第一,企业必须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签订一年 (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第二,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 (含10人)。第三,应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第四,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县(市)使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第五,必须具备安置残疾人员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通过认定的民政福利企业,每雇一名残疾人员,最高每年可退税3.5万。

   

   

   

   

   4月1日,本报刊登的市国税局“税收·发展·民生”系列报道之一

   

   

   

   

    4月10日,本报刊登的市国税局“税收·发展·民生”系列报道之二

   

   

   

   

    4月23日,本报刊登的市国税局“税收·发展·民生”系列报道之三

   

   

    兑现优惠 农企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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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翔安区现有各级龙头企业数十家,形成蔬菜、水产品等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农业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格局初具规模。翔安国税积极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在促进解决“三农”问题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落实国家出口退税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大助力剂。自翔安国税成立以来,已为涉农企业出口落实退税6678万元。辖区内一批企业如源水水产、海鲜鸿食品、华普水产、新时鲜食品等规模逐年增长,源水水产出口额从2004年二千多万到2007年已过亿元。

    据统计,仅2007年,厦门出口农产品超过4亿美元,同比增长10%左右,厦门国税通过及时办理农产品出口退税2800万元,让近200多家农产品出口企业受益,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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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现代名优果树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国全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创办的这家从事果树种植、开发以及农副产品销售和果园观光的民营企业,这些年来竟然享受到了这么多直接和间接的税收优惠。光是集美国税直接减免农产品增值税等税费方面,刘国全得到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就有20多万元;而政府相关部门通过专项补助等形式,将国家税收用于反哺企业,支持刘国全改良品种、扩大种植规模的资金更是高达500多万元。刘国全说,对于像他这样的种植户来说,更多的是感受到国家对农户以及涉农企业的鼓励和支持,也增强了他继续投入的信心,就是农民也一样切身感受到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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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林牧渔优惠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包括:企业从事蔬菜和谷物等农产品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和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远洋捕捞、灌溉和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和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高起征点 扶持个体户

   

   

    镜头5

   

    吴先生是一位下岗职工,2003年他东挪西凑,用1万元的资金经营起了一家小花店,由于初涉商场、经验不足而且周转资金有限,花店经营举步维艰。

    2003年1月,一场税收政策“及时雨”极大地缓解了吴先生的经营压力。原来,从2003年1月起,思明国税及时兑现“提高税收起征点”的税收政策,对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吴先生因此一个月免缴增值税150多元。说起自己切身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吴先生感慨万分。他对记者说,在那些衣食无忧的人看来,100多元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下岗失业、生活艰难的人来说,国税局的这一政策简直就是雪中送炭。虽然钱不多,却让下岗失业人员增强了自谋职业、继续经营的信心。

    据了解,思明国税认真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分类、筛选、清理,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办理退税、免税手续。仅2007年就为5200户个体工商户(含集贸市场)减免税收4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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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起征点,对大家肯定是好事,‘金包银’推出来后,村民都可以拿到一间店面,搞点小买卖,国家又给我们那么好的税收政策,5000元以下可以免税,大伙这下更有盼头了!”同安区祥平街道西湖村村民王阿伯谈到新的起征点政策时,脸上洋溢着笑容。原来2006年1月,岛外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次提高,岛内岛外统一为5000元,使900多户农村个体户受益,也给下岗工人、农村征地拆迁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带来了实惠。五年来为厦门市个体经济注入了活力,全市近2.5万户次个体户因此受益,减免税款达到6800万元。于下岗失业、生活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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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003年起,我市岛内增值税个人销售货物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2006年起岛外个人销售货物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与岛内实现统一。具体规定如下:个体工商户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日(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日(次)销售额200元。

   

   

   

   【记者手记】

   

   

    今天是税收宣传月的最后一天,“税收·发展·民生”系列报道也即将结束,从税收与发展的和谐奏鸣、到税收与民生的共生共荣,系列报道揭示了税收和发展、民生密不可分的关系。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革成果世人瞩目,各种矛盾也随之彰显,民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税收之于发展和民生,在于取,更在用,还在于“取”与“用”的过程。税收之“取”贵乎公平、公正;税收之“用”重在合理、有效。

    对税务机关而言,要把握好发展与民生的关系,一是要依法治税,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记者从数据中看到,我市国税收入从2000年的82.5亿到2007年的189.6亿,七年间增长了1倍多,征、退、减免税收为厦门注入资金超过1000亿元,为特区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关注优惠的落实,发挥税收政策的发展与民生导向作用。“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是市国税部门一直践行的朴素税收理念。2000年以来,国税部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办理减免税收已达到220多亿元,大大推进了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

    本版文/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肖雨 夏国轩

    图/谢益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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