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为满足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引进、支持具有自主品牌高新技术产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需求,促进2009年税则税目设置更加科学化,进一步做好进出口税收工作,现就2009年税目税率调整向各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各相关企业如对2009年税目税率调整有何建议,请按《税目设置建议表》(附后)要求填写后于2008年7月20日前书面报各主管税务机关。
厦门市国税局
200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