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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消费税申报表及暂停消费税网上申报的紧急通知
作者:       日期:08.07.23
 

 

各相关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为了统一、规范消费税纳税申报资料、加强消费税管理的基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将自2008年8月份办理税款所属期为7月份的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启用新申报表。请各相关纳税人按新申报表及时办理纳税申报。

2、因启用消费税新申报表涉及网上申报软件更新,从2008年8月1日起暂停消费税网上申报业务。软件更新后重新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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