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纳税人:
我局自6月份推行新版网上认证系统以来,用户和认证票量稳步提高。根据我局技术支持人员接到的电话咨询情况分析,有相当数量的新用户操作步骤和软件设置有误,导致无法发送认证。正确的操作步骤和软件设置请见附件。请广大纳税人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以免影响工作。
多谢合作!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一次使用网上认证系统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将网上认证网址增加到浏览器的受信任站点中。
打开浏览器,点击菜单中的“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先点击“受信任的站点”,再点击站点,进入后在“将该网站添加到区域中”下的方框内输入http://61.131.69.90 (注意:http不能写成https),把下面“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前的选择框勾去掉。然后点击“添加”、“确定。”。
2、启用ActiveX控件和插件。
打开浏览器,点击菜单中的“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先点击“受信任的站点”,再点击下面的“自定义级别”,进入后将“ActiveX控件和插件”下的7项全部选择“启用”。
3、登入国税网上办税大厅,点击新版网上认证,进入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网上认证大厅。
4、注册扫描仪(有没有使用扫描仪都必须注册)。
打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仪注册”页面,填入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有使用扫描仪的选择相应的扫描仪型号,没有使用扫描仪的扫描仪型号任意选一个。然后点击确定,提示“注册成功”。关闭扫描仪注册页面。
5、下载更新。
打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页面,先点击下面的“扫描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系统会下载更新,更新结束后会提示“更新结束”。
6、密钥导入。
将从国税局拷回来的密钥文件(key.dat)复制到C:\FORESEE_X\CA\user\XXXXX目录下即可,XXXXX是纳税人的15位税号。
以上操作都成功完成后,就可以开始发票扫描或录入进行认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