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纳税人:
为了减轻税收管理员的负担,建立纳税人与国税部门税收管理员的交流平台,我局自行开发的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税企邮箱管理系统已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功能
税务部门:市局、区局、科室各级税务管理人员和专管员,可以通过税企邮箱系统给指定的一个或一批纳税人发送各种通知、告示邮件;税收管理人员可以按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征收项目、是否一般纳税人或免抵退企业设定查询条件,实现邮件的群发功能;
纳税人:每个纳税人都有自己的邮箱,无需另外注册和申请,并可以通过税企邮箱系统直接向主管税务人员提出咨询、建议;该系统根据网上申报结果自动生成回执,批量发到纳税人邮箱。
二、业务服务地址
互联网地址:http://59.57.252.230/MailSystem/Login.jsf(首页办税大厅入口下方)
三、权限分配
所有纳税人(已办理了网上办税大厅注册程序的,以相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四、使用流程
详见附件:《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税企邮箱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五、技术支持电话:
5315635
特此通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