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局长张贻奏:制度和监督是我们的“双保险”
“没有制度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没有监督的制度是虚设的制度。我们有好的制度,但是还不够,还需要借社会监督的‘东风’,才能把国税的服务承诺真正变成公众满意的现实。”市国税局局长张贻奏一语道出了抓好服务承诺的两个着力点。
张局长表示,厦门国税已经建立起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一系列促进服务的制度,这些制度为国税人员定下了基本的行为准则。要建立起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还需要广大纳税人的大力监督,国税局通过网站、12366热线等提供征纳双方的沟通渠道,就是希望以此实现征纳关系的零距离、税务咨询的零缺项、公开透明的零盲区、服务承诺的零违约。
市国家税务局服务承诺
一、办税时限——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在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按照以下时限办结:
(1)纳税人办理开业、变更、复业税务登记,5个工作日内领取税务登记证;停业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的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随到随办,依序办理。
(4)购买发票申请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增值税专用发票超限量购买申请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发票验旧购新随到随办,依序办理。
(5)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 20个工作日内办结。(6)出口退税申请:退税信息齐全、纸质资料完整、填写规范,生产企业15个工作日、外贸企业50个工作日审结、办退。
二、办税公开——坚持“八公开”制度。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稽查工作规程;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三、办税监督——建立畅通的诉求渠道。在各办税服务厅公布市行评代表电话、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设立监督岗和意见簿。向社会各界公布纳税服务中心电话和市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以上承诺事项,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投诉渠道:
(1)拨打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或市局监察室投诉电话5315027(上班时间)
(2)登录www.xm-n-tax.gov.cn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投诉(24小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