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六大到十七大,从经济‘增长’到经济‘发展’,从GDP到生态文明,中国的发展追求的目标,已不是数量的简单扩张,而是发展的内涵,是质量和效益的结合。”近日,厦门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贻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厦门特区国税部门,要按照总书记关于发展海峡西岸经济的指示精神,学以致用,把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中去。
一是争做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排头兵”
国税部门要围绕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峡西岸建设和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工作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能力意识,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依法治税,科学管理,高效服务,为国家和我市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
当前,厦门面临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也面临“两法合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考验,特区的政策优势将逐步削弱、竞争形势将更加严峻,国税将切实肩负起培植壮大税源、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税收收入的重任,做好厦门经济结构与税收关系分析这个课题,从税收视角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跨越式发展提供决策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二是争做推进两岸交流、闽台合作的“促进派”
国税部门要针对厦门对台地缘优势、台资企业聚集等特点,深入了解海峡两岸税制差异,探讨两岸经济交往中反避税和双重征税等问题,加强两岸税收实务分析,指导台资企业更好地适应、遵守大陆的税收法律法规。通过举办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税收政策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推进两岸经贸交流、深化闽台全方位合作,全力促进台企与“海西”共同发展。
三是争做实施科学管理、高效务实的“创新者”
国税部门要不断适应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内在发展规律,大力推行阳光执法、科学管理,将税收执法的依据、过程和结果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申辩陈述权,从而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要把推行税收执法信息系统、强化计算机自动考核作为一个切入点,促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建立税收政策制定、执行、反馈循环机制,同时加强政策引导,适时推出人性化创新征管措施,高效务实地开展好各项税收工作。
四是争做构建征纳和谐、税企双赢的“贴心人”
国税部门要积极转变税收管理理念,以纳税人为中心,突出服务意识,在管理中服务、于服务中管理,围绕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精神,畅通税收政策、出口退税、绿色服务和快速便捷“四个通道”,着力解决纳税人困难,不断提升服务的满意度、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建立起征纳双方互动、双赢、和谐的新型关系,从而实现税企双方的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