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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税局局长张贻奏
把真情实惠带给纳税人
“让企业在公平的税收环境里发展,让纳税人享受便捷的税收服务,让退税资金驱动外贸出口,让弱势群体得到税收救济。”新年伊始,在税保大厦办公室接受采访,张贻奏有太多的感慨,身为厦门市国税局局长,一年来,他一直顺着这个方向标,指挥厦门国税开展税收工作,希望能给纳税人做些实事,带来些实惠。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关乎百姓切身利益。2005年全市国税收入200亿元,厦门国税部门直接组织收入120亿元,张贻奏说,这凝聚了广大纳税人辛勤的汗水和税务工作者不懈的努力,成为特区建设重要的财力保障。
一年来发生在厦门国税局的事情太多,但有几组数据让张贻奏记忆颇深:90亿元退税资金支持外贸出口,12万次电话搭起税企沟通之桥,2亿元减免税支持企业发展,3800万元税收优惠推动下岗人员再就业……
■导报记者 谢嘉晟 通讯员 曾霄
实事一:审批出口退税90亿
2005年,厦门共办理出口退税90亿元,直接减少出口企业近百亿元的资金占用。继2004年实现组织收入与出口退税双超百亿的历史性跨越后,办理当年出口退税额再创历史新高。
张贻奏:出口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厦门作为口岸城市,几年来出口对厦门市GDP增长贡献率都在10个百分点以上。外贸出口对于地方财政收入和优化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出口退税,引中央资金注入地方经济,对特区发展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如果退税及时、便捷,则退税资金很快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利于企业发展;相反,如果退税滞后,欠退税数额大,则受资金制约,拖经济建设的后腿。
为此,2004年实施退税新机制后,我们累计办理当年退税任务与清退历年积欠,总数达百亿元之多,在全国率先结束出口欠退税历史。进入2005年,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实行“里应外合”的战略战术,保证审批当年退税额突破90亿大关。
“对内”——进一步理顺出口退税申报程序,制定“三大数据”整合后的出口退税认定办法;开发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各类表证单书全面上网,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及时与总局沟通,解决货物进保税区取得报关单退税等问题。
“对外”——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向出口企业传递信息,提醒企业注意及时退税,尽快将国家优惠政策化为现实效益。另一方面,与贸发委、海关等部门沟通,借助他们的资源,加速出口退税进程。
实事二:12366纳税服务中心启动
2002年4月1日,厦门市国税局在全省率先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历经三年的发展,为更好服务纳税人,2005年1月27日,市国地税局联合成立12366纳税服务中心。新的12366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实现了国地税统一软件、联合办公、分别管理,专线数量从1条拓展到12条,大大方便了纳税人。据统计,2005年12366国税工作人员已接到咨询电话12.9万个。
12366纳税服务中心以12366特服号码为载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随时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全天候、零距离的综合纳税服务。目前可以实现三大功能:一是自动语音系统。咨询人可按照自动语音的导航和引导,收听相应的咨询结果;二是人工受理功能;通过话务员与计算机业务平台交互,完成各种咨询服务功能。三是投诉举报系统。纳税人或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自动语音系统留言,或者通过人工服务提供举报信息或匿名举报。
张贻奏:税收服务首先是政策服务。税收政策涵盖范围广泛,专业性强,如何提供个性化的税收政策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全面、正确理解国家税收政策,一直是我们不断探索的课题。
从纳税服务专线到12366纳税热线再到12366纳税服务中心,12366的发展见证了我们在政策服务方面的不断探索。2005年,12366纳税服务中心的启动对我们的税收政策服务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事。该中心的启用,在税企双方之间搭建了一座连心桥。去年4月1日,我还自己接听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答纳税人的问题。可以说,12366热线使纳税人及时、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了解办税程序,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纳税成本,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此外,为了让纳税人更多地了解相关政策,我们还在厦门发行量最大的媒体上开辟专栏,例如在《海峡导报》开辟“国税政策每周问答”,就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我们还不断探索新的政策服务领域,建立网上12366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使纳税人鼠标一点,轻松进行网上咨询。
实事三:为“再就业”减免税3800万
2005年,厦门市国税局累计为符合下岗再就业优惠条件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办理减免税(费)额3871万元。其中累计批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2351户,它们总共吸纳了 516个下岗失业人员,使其实现再就业;提高增值税起征点,为2500户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免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张贻奏:就业和再就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与否,直接关系和谐社会的营造。
税收优惠是国家重要的政策目标和产业政策的反映,对于促进社会平衡发展和引导产业发展,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此,我们积极执行,强化落实,保证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用好用足。
我们一方面主动地与企业取得联系,宣传、解释政策,在厦门多家媒体解读宣传相关政策,告知企业申请办理再就业税收优惠的时限及必需报送的相关资料,使企业了解、掌握办理优惠政策的具体程序。另一方面对已报送的减免申请,比照相关文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审批”,提高工作效率,使下岗失业人员和相关企业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扶持个体经济发展,从2006年起,我们再次调高岛外个体户起征点,使岛内岛外的起征点统一为5000元,预计岛外将有近千户个体户因此而受益。同时,继续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阳光评税”,对个体双定户的税收定额核定、相关税收政策以及未达起征点、停歇业等情况进行全程公示,实行“阳光作业”,从源头和制度上消除了“暗箱”操作的存在可能。
实事四:启动“车购税窗口”便民
从2005年起,车辆购置税由国税局全面负责征收。经过整合后的厦门市国税局车购办征收大厅以全新的面貌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2005年全年车购办共对4.5万辆机动车征收车辆购置税,累计征收车购税税款3.7亿元,同比增长21%。
张贻奏: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历经多次改革。1985年开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一直由交通等部门负责征收。从2001年1月1日起,改为车辆购置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但由于涉及财产、人员、业务等复杂问题,车辆购置税一直由交通部门代征。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下发文件,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由国税局全面负责征收。
为保证工作顺利移交,减少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我们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置了窗口的工作岗位,编制了新的工作流程,使各窗口的业务量更为均衡;另一方面,做好服务升级工作。6月份,推出上门验车服务,只要汽车经销商提出申请,厦门国税车购办即可上门为新车进行批量验收,这些车辆售出后,车购办将根据验车记录直接办理相关车购税手续,纳税人不必再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办理。
2005年,我们已上门为6家车行的550辆基本配置轿车验车。8月份,厦门市千余量出租车面临换代,为保证换代出租车及时上路,做好短期内大批量出租车集中纳税的工作,专门为出租车更新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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