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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事项审批申请4月30日截止 国税提醒:外企请搭优惠末班车
作者:  樊娟 陈茵 杨焰 谢益鹭     日期:08.04.09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企业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符合旧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的税收优惠事项明确了审批期限,规定有关优惠事项必须在2008年4月30日之前提交申请。为此,市国税局特别提醒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外企,一定要在4月30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避免错过税收优惠的末班车。

    “两免三减半”等优惠即将取消

    厦门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是2002年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卫浴配件的生产和制造。这几年来,仅国家税收政策,企业就享受到了不少的优惠。2006年和2007年,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2008年至2010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也已经基本办理完毕。

    据国税机关介绍,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原来享受的“两免三减半”和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马上就要取消了,优惠的申请日期就截止到今年的4月30日。

    厦门市国税局国际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在2007年3月16日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果是生产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符合“两免三减半”条件的,规定需在今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则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并且,没有达到获利年度的企业也需要进行申请,因为按照新法的过渡政策规定,如果2008年还没有达到获利年度的,减免税时限也要从2008年开始计算,就是2008年、2009年免税,后面三年减半征收。比如说, 2009年的过渡税率为20%,那减半就是按20%的一半来征收,申请时间同样在4月30日前。

    再投资退税可搭“末班车”

    据了解,因为即将取消而必须在4月30日之前提出申请的税收优惠事项还包括再投资退税,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就是在国税部门的帮助下,赶在截止日期到来之前办理了相关的申报、申请手续。

    在这些年的发展过程中,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与众多的外资企业一样,享受到了包括“两免三减半”在内的不少税收优惠,其中仅购买国产设备退增值税以及抵免企业所得税就有上千万元。不过,公司还从来没有办理过再投资退税事项。

    2007年底,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最大的股东———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决定把从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分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公司先后投资900多万美元开办厦门太古起落架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400多万美元开办晋江太古复合材料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40多万美元扩建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再投资总金额为1480多万美元。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到目前公司申请的全部退税款均已经退回,总计550多万元人民币,时间非常快。

    再投资退税开始审批是在完成投资事项之后,具体指的是什么情况呢?厦门市国税局国际处工作人员解释:完成投资事项是指企业再投资的资金已经到位,已经完成了对再投资的验资并且已经在工商机关办理了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相关企业同样必须在4月30日前提出申请,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但2007年的利润不能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

    可以搭上优惠政策末班车的还有“两型企业”,也就是2007年度符合条件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和出口型企业,这部分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资格认定。市国税部门特别提醒,现在已经进入四月,企业应尽快把上一年的有关资料向外资局进行申报,经过外资局认定完以后,将认定证书报到税务机关并提出书面申请,这样,在2008年所得税汇算时则可享受相关优惠。

    据了解,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相关过渡优惠政策最长可以执行到2012年。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外资企业或外国企业,无论是否进入盈利期,都应该抓紧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避免错过享受优惠政策的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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