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国税局获悉,为了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紧急通知,允许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可弥补以前的年度亏损,将缴税的“利润总额”改为“实际利润额”,并且从今年2季度开始执行。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此之前,由于有关文件规定企业季度预缴不能弥补以前的年度亏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占用。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进行微调,将“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即用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市国税局说,距本月所得税季度申报截止日还有3天,纳税人应抓紧申报。同时纳税人弥补以前的年度亏损时应注意三大要点:一是注意自亏损年度的次年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弥补期,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二是连续年度发生亏损,注意先亏先补;三是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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