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外部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站内容丰富,维护及时,运行高效安全,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对外部网站管理维护和运行情况进行每季度量化考核及通报。
第二条 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
一、对各处室负责栏目的考核。
对处室负责栏目考核主要是考察栏目信息的更新速度。一般要求对主动发布的信息,包括法规类、公告类、政务类、业务类信息为收到有关信息的当天或第二个工作日;对应邀发布的信息,如税企互动类信息,包括在线咨询、局长信箱、服务投诉、涉税举报等,应根据《纳税咨询管理办法》和《公众互动栏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发布。
二、对各区局、直属局子站栏目的考核。
对各区局、直属局子站栏目的考核。按以下考核。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10分)
对网站管理维护工作不重视,没有明确网站维护人员或在维护人员外出期间没有明确顶岗替代人员的,发现一次扣5分。
(二)内容丰富,维护及时(60分)
每季度将统计各部门维护栏目的发贴数和点击率。发贴数前三名的部门得满分30分,其他部门按发贴数多少在0-25分内按名次递减;点击率为点击数和网上申报纳税户(企业)总数的比例。点击率前三名的部门得满分30分,其他部门按点击数多少在0-25分内按名次递减;各栏目更新维护和资料报送有时间要求的,每超过发布或报送时限一次在季度考核中扣责任单位5分。各栏目更新维护属于不定期的,由办公室按季进行抽查,如发现未及时更新的,每次在季度考核中扣责任单位5分。
(三)管理有序,依法发布(20分)
对各栏目管理不到位,发布不合适的内容造成负面影响的,对具体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一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该项目不得分。
(四)积极建议,参与建设(10分)
对网站的功能、页面设计,管理维护,安全运行等工作积极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并有力提升网站设计风格和管理理念,促进国税工作开展和网站安全高效运行的得满分10分;经常性提交相关建议和反馈意见的,无论是否被采纳,得分5分;其他不得分。
第三条 奖惩办法
市局办公室将每季度考核情况公布,每年年底对于网站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给予鼓励和表扬。
第四条 附则
各处室、各基层局网站管理人员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市局办公室备案。